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Guangdong Huadi Engineering Management Co.,Ltd.
广州市谷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食材供应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
自动化大厦14楼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 14 点 30 分(北京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D202009HW78-N
项目名称:广州市谷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食材供应商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元):27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270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食材采购
标的数量:1 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采购食堂食材一批,包括但不限于蔬果、鲜肉、干货、家禽、冷冻类等。
供货期限:从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提供 2018 或 2019 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 2020 年任意 1 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提供 2020 年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提供 2020 年任意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国家或各级政府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时间:2020 年 9 月1日至 2020 年 9 月 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4楼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获取方式:供应商携带报名资料至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4楼进行购买,缴纳标书款后,即可成功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及电子招标文件。
售价(元):500。
2020 年 9 月 21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4楼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自 2020 年 9月1 日至 2020 年 9月 7 日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采 购 文 件 获 取 登 记 表 》 ( 可 现 场 填 写 )
七、相关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gd-huadi.com/)上发布。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谷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连云路2号
联系方式:020-89853343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4楼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0-87543323
项目联系方式
电 话:020-87543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