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Guangdong Huadi Engineering Management Co.,Ltd.
投 标 邀 请 函
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花都区河道管理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广州市花都区河道管理所关于民主涌水质养护提升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26日五个工作日。
一、项目编号:GDHD2017S07FW17-1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河道管理所关于民主涌水质养护提升项目(重招)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20万元/年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服务年限:3年(合同先签订一年,后续两年按上级批文及收益的施工成效再续签)
六、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 服务期 |
广州市花都区河道管理所关于民主涌水质养护提升项目(重招) | 1项 | 人民币120万元/年 | 3年 |
七、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且有环保工程相关经营范围;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各省环保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乙级或以上,类别范围为环境生态或生态修复工程或污染水体修复类,需提供相关资质复印件;
4).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4年9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
5).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7).不接受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10月 10日(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401室,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
1. 营业执照等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执照,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原件;
2. 供应商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各省环保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乙级或以上,类别范围为环境生态或生态修复工程或污染水体修复类,需提供相关资质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原件);
4.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8. 投标人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9.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注: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九、招标文件质疑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
十、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网(www.gdhdjl.com)】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1日9时30分(注9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502室,评标室
十三、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10月11日9时30分
十四、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502室,评标室
十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花都区河道管理所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宝华路34号
十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401室
联系人:潘小姐
联系方式:020-85519691-808
邮政编码:510080
传真:020-85519691-815
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