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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龙津街道六甫社区信息化办公设备建设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第一章  询比公告

为择优选取龙津街道六甫社区信息化办公设备建设服务项目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进行公开询比,在参与报价并符合要求的企业中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参加询比。

一、项目概况

1.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

2.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龙津街道(询比单位指定的地点)。

3.项目投资:15.85万元。

二、服务范围及期限

1.服务范围:龙津街道六甫社区信息化办公设备建设服务项目包括不限于:提供LED显示屏、音频会议系统、一体机的调试和安装以及网线、电源线、音频线及其他所需系统连接线材等;具体服务范围及成果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货物进场、安装和测试,并交付甲方使用。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本项目允许分公司投标,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相关授权书

2.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报价人必须是已进入政府采购系统(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单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要求

1.最高报价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85万元。

2.报价要求:报价人按用户需求报价(附报价清单);报价人总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

五、中选委托书

此次询比代理服务费和评审专家劳务费为人民币3300元(大写:叁仟叁佰元整),询比代理服务费和评审专家劳务费由中选单位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单位。

六、询比文件公告时间 

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5年 8  20 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5年 8  28 日。

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原件 2025  8  29 日下 14:00—14:30递交至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501室,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单位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任何费用。询比单位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费用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本次询比公告在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www.gd-huadi.com)进行发布。

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姚小姐

联系电话: 020-81925217

询比代理单位: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020-81569388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

                                       2025820

附件: 询比文件(龙津街道六甫社区信息化办公设备建设服务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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