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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广东南粤银行广州荔湾支行迁址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南粤银行广州荔湾支行迁址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南粤银行广州荔湾支行迁址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广州荔湾支行拟迁址广州荔湾区中山八路66号首层自编03铺

2.2工程建设规模:广州荔湾支行迁址装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包括设计、拆除与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含消防、监控、安防、110报警、水电、空调及新风管道等安装工程)、其他相关配套工程施工及门楣广告、标识标牌、空调设备、安防设备、办公家具采购安装等。建筑面积约300㎡,实用面积约291.90平方米,工程投资估算186.70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86.70万元,其中:

设计部分招标最高控制价为3.0万元;建筑安装部分(含设备、家具采购)最高招标控制价为183.70万元(含暂列金额3%)。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投标人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和投标下浮率,并实行限额设计(含暂列金额在内的预算价不大于最高招标控制价)。项目结算按照投标下浮率计算,中标价仅为签约合同价,中标价不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并在合同约定。

2.3计划工期:项目工期要求在90天(设计工期20天;公安消防施工报建、施工及验收合计70天)内竣工验收合格。

2.4招标范围

2.4.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4.2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施工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5前期服务机构: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民用建筑设计质量评定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6.2施工的工程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一次验收合格(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2.6.3施工的安全及文明施工目标:文明施工措施要保证施工场地清洁、扬尘及噪音管理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如《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绿色施工导则》《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等;确保不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且死亡人数为零。现场整齐有序,各种标志牌齐全醒目,施工操作规范,保持现场和生活区环境卫生,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投标人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存在财产被查封、冻结或接管、被宣告破产以及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投标资格的情形(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1.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3.2.1】3.2.2】资质

3.2.1工程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工程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3.2.2工程施工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资质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主办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3.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3.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①联合体成员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任务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

②联合体成员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任务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明确承接每一类任务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环节,均应先按本条第①项规定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书需个人签名及签署日期),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不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3.5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设计方提供)须具备:

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要求: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须为注册建筑师二级(或以上)资格或建筑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6施工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备:须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3.7专职安全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提供)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注:投标人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专职安全人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上岗位人员不得兼任。

3.8其他要求

3.8.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以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核对为准)。

3.8.2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3.8.3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

4. 公告发布、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4 11  14 日至2024 11  21 日。

4.2 投标登记和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含本日):2024 11  15

投标登记和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含本日):2024 11  21

投标登记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30

如投标登记成功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少于3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投标登记时间。

4.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 现场获取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4楼1409室)

2) 邮购获取:填写公告附件《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及购买招标文件应持相关资料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337958064@qq.com 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咨询电话020-87543323/祝工)。投标人必须于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否则视为未完成购买招标文件。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应持下列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联合体应提供各方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进行投标登记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4 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家,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收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24 12  5 9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12  5 930分;

地点为 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5楼1502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gdnybank.com/wlyh/)、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gd-huadi.com/)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7.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8.投标方案经济补偿:无。

9.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开发区乐山大道27号财富汇金融中心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方式:020-28870605   邮编:524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4楼

联系方式:020-87543323联系邮箱:337958064@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工   祝工

电话:020-87543323

 

 

招标人: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期:2024年1114

 

 


附件

 

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

项目名称

 

购买文件日期

 

投标人资料

购买文件单位名称公章

 

文件工本费

(元/套)

 

地址

 

邮编

 

购标书人

姓名

电话

传真

手机

 

 

 

 

备注

如是联合体投标的应在购买文件单位名称”处填写清楚联合体各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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