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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龙津街道微型消防站器材购置项目询比公告

第一章  询比公告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龙津街道微型消防站器材购置项目的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进行公开询比,在参与报价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

2.项目内容:龙津街道微型消防站器材购置项目,按询比人提供的设备采购清单提供本项目的采购安装服务

3.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4.项目投资:68000元。

二、服务范围及期限

1.服务范围:根据询比人要求采购微型消防站器材数量及参数要求详见采购清单。

2.服务期限:暂定为30天,自询比人发出指令起至询比人验收合格止

具体服务范围及成果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且具备消防设备经营、安装或维护专业资质,具备履行服务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力量,为项目配备专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后续服务。

3)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5)企业信誉提供信用报告,企业(单位)未被例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要求

1.最高报价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68000元。

2.报价要求:报价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20%

五、中选委托书

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800元(大写:壹仟捌佰元整,评审专家劳务费按实结算询比代理服务费和评审专家劳务费由中选单位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单位,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1011日至2024101510:00-12: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格式自定到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4楼)进行报名询比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4 10  11 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4 10  15 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原件2024 10  16 日下 14:00—14:30递交至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501室,逾期恕不受理报名登记的潜在投报价人不得参与报价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本次询比公告在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gd-huadi.com)网站进行发布。

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何先生

联系电话: 020-88501451

询比代理单位: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020-81569388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龙津街道办事处

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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